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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作为人类最早出现的文体,就中国来说,从汉魏六朝诗发展到唐宋的顶峰再从近代白话诗呈现出的灿烂迹象到现代诗光环的凋敝,可以说,诗歌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与嬗变,唯一保留下来的就是它在气韵与形式上所秉持的语言之美。正如约翰·济慈所说的,诗歌应以一种美好的过量使人惊喜。这种“美好的过量”首先建立于语言摒弃词语平庸的排列秩序所带给我们阅读上的一些意外的冲击。诗歌需要一种凝练的语言。它的“短”赋予了诗歌这种独特的对于文字需要字斟句酌的近乎苛刻的追求,所以用普希金的话来概况,写诗就是:“奔向波涛荒凉的海岸,奔向广阔而喧响的树林”。如果你的语言只是奔向了一眼望穿的盐碱地,那诗就是干涸的河床,诗,就不可能属于你。纵观中外,大部分优秀诗篇所呈现给我们的语言都没有背离过诗歌作为一种美的传递者与情感输送的纽带它所必须携带的土壤与气候。 我从写诗之初就很注重诗歌语言的新颖性,也比较偏爱使用长句,这和我喜欢阅读小说和看一些哲学类的书籍密不可分。这种复杂的表述有时会让人看不懂或感觉表达不够精准,这也是我今后需要去调整的一个方面。虽然这是自然而然在长久阅读与写作中形成的语言习惯所导致的,但它也有自身优势,这种缺陷在适度修正之后它就可能成为一个人语言比较显著的标识。我们可以自信地在语言这块场域中去建立自己的标识,慢慢具备一些辨识度,可仅仅拥有这个是不够的,我们知道语言本身并不能完全离开维系诗歌生命的内在思想与物体之间的一些精神关联。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最初,就想到了陈先发老师的《黑池坝笔记》,他在这本书里用了很多篇幅在讨论诗歌的言语与诗之间的角色与定位,书中有很多我比较喜欢的论述,比如第二段他说:过度让位于修辞,是这一代人的通病。”;第二十二段写道:语言向作者发出呼救……伟大的诗人正受益于他牢牢地抓住了这神秘的呼救声。”第四十四段:“语言多么有力,我们浑身是它冲刷出的缺口……”如此种种,他用这种喃喃低语式的形式丰富又饱满地回答了语言于诗歌内在的推动与渗透。这种繁复诗意的解答本身也是高浓度的语言之酒向诗歌的一种庄重进献。让我们明了,美的撕裂与爆破可以崛起于万物之中,我们应该慢慢找到最适合于自身特质的表达。 尽管,有时还是难免困惑,当我看到谢默斯·希尼说,并非诗歌孕育文字,而是诗歌从词汇中分娩而出。我觉得语言有其作为孕育诗歌的母体作用,但一定不会是全部。诗的语言与精神实体是相辅相成的,精神实体贯穿于语言之中,是我们从语言表面划过而触及的东西,它有赖于现实或来源于想象。如果说语言是它明亮的外衣,那思想则是一种流动的血液。光有外衣没有血液那就是一种堆积的空壳,光有血液没有外衣又会过于真实而难以直视,正如希尼所认为的:诗不是纪实的内容在起作用,而是抓住你耳朵的某种美感和惊奇的语言用法在影响诗。正因此,诗歌才是所有文体中对于语言要求最高的。 最后还是用希尼在《欢乐或黑夜:叶芝与拉金诗歌的最终之物》这篇评论中提到:“世界在被一个莎士比亚或一个艾米莉·狄金森或一个萨谬尔·贝可特阅读之后焕然一新了”。这大概就是诗歌语言的价值与魅力之所在。但到底,是一首诗存在于语言的潜意识,还是语言的开端终究开启了一首诗终极命运?语言酝酿着纱雾,囤积于在我们的诗心中。当它由于激情或者勃发而一片一片喷薄而出,带着雨水,或者雷电,那时,它将变成回旋在气息中的颗粒之物摩擦着我们的神经与舌头,它点燃着夜空的肉体,又绕过黝黑的山梁,停在再次形成或探出的涌动之中,也许,在那里,你也看见了语言的终极之美,那是卡夫卡式的一座城堡,我们永不企及,又永在找寻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