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有部分投稿人无视法律法规,对他人作品进行套改或抄袭后公开发表,严重侵害他人著作权权属,侵害出版单位权益。为此,本社特作出严正申明:
1.向《星星》诗刊投稿的作品,本社视作者自动承诺投稿为原创作品,无套改或抄袭等侵权行为; 2.本社向《星星》诗刊刊发作品的作者支付相应稿酬,在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拥有该作品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套改或抄袭本刊刊发的作品; 3.投稿作品在《星星》诗刊刊发后被发现非原创作品,套改或抄袭在《星星》诗刊发表的作品,一律视为侵权行为; 4.星星诗刊杂志社授权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赵绍波律师,对侵权行为依法维权,负责追回已支付的稿酬,并追究因侵权对《星星》诗刊名誉造成损害的索赔等事宜; 5.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向本社提供相关侵权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诗歌创作生态。
特此申明!
星星诗刊杂志社 2023年12月27日 |